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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平稳完成“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8/01/05 作者:宋美施 阅读量: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突出改善和保障民生,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疗保险权益,市政府制定出台《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医保科董钧颖主任组织科内全体人员开展相关制度的学习和医疗保险政策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并制定应急预案。不仅多次组织开展门诊宣传活动,还发放宣传材料、粘贴窗口温馨提示。

医保科董钧颖主任分别组织院内各科室进行政策解读与培训,传达上级部门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层层落实,层层知晓,发现问题,现场指导,有效预防,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统筹协调,整体谋划,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序实施。

2017年12月31日晚,医保科人员值守在工作一线,全方位、零死角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有序实施。截止12月31日0:00,在面向城乡居民参保住院患者和急诊患者不间断服务的情况下,我院按时顺利完成信息系统升级及切换,系统运行平稳,就诊秩序良好。1月1日0:10我院急诊接诊第一位农村户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顺利完成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标志着我市打破城乡地域壁垒、破除城乡户籍差异,实现了全体城乡居民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