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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前廉政提醒

发布时间:2023/09/20 作者: 阅读量:
2023年中秋、国庆来临之际,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廉洁勤俭、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我院党委于9月19日在第五会议室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廉政提醒会。


要求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守住廉洁底线,带头遵守纪律作风规定,全体党员干部戒奢以俭、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在探亲、旅游、公务差旅期间或者以朋友聚会为名违规吃喝、转移或摊派宴请接待费用,在公务活动中“吃公函”、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以及出现餐饮浪费行为;

严禁违规用公款、企业营销费购买、存储高档烟酒、食材,以及虚假报销、拆分报销超标费用和与实际消费不一致的票据;

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收送高档烟酒茶、奢华节礼、购物卡、电子红包消费券等;

严禁违规发放奖金、过节费、误工费、值班费等津补贴及福利费用,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转移或摊派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组织或参与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离京,节假日及应急值守期间擅自脱离值守岗位,贻误正常工作;

严禁在工作日或应急值守期间饮酒,以及发生酒驾、醉驾行为;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出现寻衅滋事、阻碍公务执行、妨害公共秩序等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