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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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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治疗患者须知

发布时间:2020/09/21 作者: 阅读量:
1、治疗前请告知医生及治疗师有无其他疾病(除康复治疗外的疾病,如:妊娠、高血压、癫痫等)。

2、康复治疗禁忌空腹进行,需在餐后半小时左右进行治疗。 

3、由于治疗需要,需着方便穿、脱的宽松衣服,或携带毛巾等物品进行遮盖。  

4、第一次诊疗时,请携带之前的诊疗记录(如:X线片、B超等)。

5、第一次治疗时将缴费单交给治疗师,治疗室根据病情安排治疗。每次治疗后责任治疗师会告知下次治疗时间,请准时前来治疗。  

6、听从医生和治疗师的指导,积极配合各项康复训练。

7、陪护或护理人员将患者轮椅或助行器等摆放整齐并放至家属等候区域,以防影响患者训练。

8、陪护或护理人员未经允许请不要随意进入康复治疗室,请勿乱动或私自开关治疗仪器,以免受伤。

9、治疗结束后,不要在治疗室逗留,非治疗时间请勿进入治疗室。

10、保持治疗大厅内安静环境,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他患者治疗。

11、治疗过程中,注意安全,防止摔倒。治疗中有任何不适请告知医生或治疗师。

12、恶性肿瘤、活动性结核、出血性疾病、高热、皮肤感觉异常、心衰、装有心脏起搏器者不宜行物理治疗。